跟大家補充一個法律小常識 大家應該有注意到我釋憲解說影片裡面的字幕都是寫「聲」請釋憲吧 還有可愛的粉絲問我是不是小剪刀打錯字XDD 不是der 一般來說 我們法律實務上最簡單的區分方法 像行政機關我們會用「申請」 向司法機關會用「聲請」 所以去戶政事務所「申請」戶籍謄本 去法院「聲請」支付命令 不要再以為是錯字或是自己寫錯囉 Tags: 9 comments 289 likes 1 shares Share this: 巴毛律師混酥團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一個個律師一根毛 不紅的部落客只好轉行當律師 現職權麒法律事務所大當家 兼職唱遊藝人 56677 followers 53636 likes "http://talkchick13.pixnet.net/blog" View all posts